在2010年末,法國生態及永續發展部呼吁國內企業參與一項消費品環境標簽全國試驗計劃。法國是根據「國家環境承諾法例」第228條推行該計劃。法國國家環境承諾法例對在該國銷售的產品實施多項繁復的新規定,包括一項自愿性質的環境標簽計劃。根據法例第228條,環境標簽自愿計劃將由2011年7月1日起試行,直至2012年7月1日,為期1年,之后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需要轉為強制計劃,按照產品類別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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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碳足印標簽7月試行計劃或會成為強制性措施
來源:本 站 加入時間:2011-1-17